宁波调整住宅全装修政策!装修价格不高于毛坯均价的15%
从近两次的宁波集中土拍可以看到,商品住宅项目都是清一色的要求全装修交付,全装修交付已逐渐成为市场主流。
全装修为购房者提供了省心便捷的体验,但现实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不用担心,全装修政策也在不断地完善。

近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全装修标准及销售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新楼盘的装修价格有了明确规定。
通知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住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装修住宅品质,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居住需求,保护购房者住房消费知情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0〕55号)中新建住宅全装修标准及销售管理等规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提供全装修住宅房源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应当符合且不低于“基本设施配置完备、基本使用功能具备”的装修标准要求,鼓励提供多种装修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二、全装修住宅预售项目装修标准按照不高于该项目住宅销售备案(毛坯)均价的15%确定,且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不高于6000元/平方米。现房销售项目(不含预售转现售)、“定品质”项目、大面积改善型等住宅房源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装修价格。
三、新建全装修住宅项目预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确定项目所有住宅房源的装修具体方案,按照评估规则对装修价格及其构成进行评估,装修具体方案及评估报告报属地区(县、市)、开发园区住建主管部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全装修住宅项目房源的房屋(毛坯)价格和装修价格、装修价格评估报告。装修材料及价格应当与装修价格评估报告一致。全装修住宅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列明房屋(毛坯)价格、装修价格。
五、除本通知已有明确规定外,新建住宅全装修价格评估、质量监管、样板房管理等仍按照《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0〕55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后出让土地的新开发全装修住宅项目装修标准及销售管理等适用本通知规定。本通知实施之前已出让土地且未领取首次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可以选择按本通知执行,土地出让合同中对装修标准有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这意味着之前的“全装修住宅房源基本装修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不低于1500元/㎡、不高于2000元/㎡”的规定不再实施,目前的装修价格将不高于住宅毛坯均价的15%,价格范围控制在1500元/㎡-6000元/㎡之间。

也就是说,毛坯均价为10000元/平方米的楼盘,装修价格应该是1500元/㎡,而毛坯均价为40000元/平方米的楼盘,装修价格最高可以达到6000元/㎡。
另外,不是所有楼盘都按照这个定价规则,现房销售项目(不含预售转现售)、“定品质”项目、大面积改善型等住宅房源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装修价格。
这样的定价规则还是较为合理的,房价与装修价格一般是成正比的,房价越高,对于装修品质的要求也会越高,新规可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居住需求。

在“限房价、限地价”的楼市环境下,全装修新政对于装修价格的规定,不分基础包和升级包,既能提高价格透明度,让购房者避免踩坑,又能保障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从而保障楼盘品质。
转载自头条号:阿拉宁波网。(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