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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装修新政,你不知道的这些事!

#宁波头条#

宁波房产新政出台,每个购房者都该了解这些事儿!

下面,我将讲解一下即将对宁波楼市有深层影响的政策——宁波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

7月1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新政,该新政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将按新政要求实施。你需要知道这些事儿!

NO1:实施范围

通知中,全装修实施的范围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范围。

实施范围再一次做出了明确,这个范围和新政出台前的限购圈范围基本一致,相当于这里面的房子都要实施这个政策了。

NO2:装修标准

自2018年实施全装修政策以来,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因为标准不明确,有些房企通过搞所谓的“清水装修”打政策“擦边球”,降低装修品质;实际交房与宣传差距较大,出现大批质量维权问题……在这些基础上,出台全装修的补丁政策迫在眉睫。

而且原来的政策只讲了要装修,却没讲到装修标准,这次政策就非常明确。

从通知中可以看到:基本装修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不低于1500元/平,不高于2000元/平。经评估,基本装修低于1500元/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进行整改;高于2000元/平的,按照2000元/平计算。

NO3:升级装修

除了基本装修标准之外,政策也给开发商释放了一个出口,那就是升级装修

开发商可以根据楼盘的档次定位,提供若干个装修升级方案。我预测,宁波将来可能会出现部分超豪华装修的楼盘,尤其是最近拍出的那些地价很高,但毛坯价又限制的楼盘。

允许升级装修,对于开发商来说,维持了一个利润空间,也可以保障装修质量。

不过对于装修标准怎么选,要看客户需求,不能强买强卖。通知中明确规定:开发商不能强迫客户选择装修升级方案,应当尊重购房者选择基本装修方案的权利,不得捂盘惜售,不得强迫或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升级装修方案。

基础方案和升级方案都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对装修价格及其构成按市场化可比水平进行评估,价格评估报告应当公示并接受监督。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

NO4: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后

我还注意到一点: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3个月后,所有全装修住宅房源均应确定具体装修方案,未售出的房源一律按基本装修标准确定具体装修方案。

这个规定就很有意思,对开发商而言,以后拿预售证将更加谨慎。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可能不会轻易去申请了,尤其是对于那些定价高、销售慢的高端楼盘来说,前期蓄客将有很大的挑战。

但是对于购房者而言,在楼盘装修质量上有了更多的保障。

NO5:利于购房者的内容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房屋质量,维护购房者的权益,通知中也做出了很多其他规定。

比如避免样板房和实际装修情况不符,同时方便购房者保留维权证据,在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交付标准样板房保留期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

如果房子装修出现质量问题,也将依法加大查处力度,查处结果纳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信用体系。

这次的政策是对于之前政策的完善,实质上是全方位照顾了各方的需求。对于开发商而言,在高昂的楼面价面前,为了利润,不得已只能选择做装修升级方案;对于购房者而言,参差不齐的装修标准,也让精装变“惊装”的维权事件层出不穷。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让人叫好的政策,对于住宅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必需的。

有了这个装修政策以后,对品控能力强的开发商是一个加分项,所以购房者要如何选择开发商呢?我建议选择具有装修规模、经验的开发商,主要就是集聚设计、施工管理等优势的品牌开发商。

转载自头条号:宁波楼市大佬。(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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